警惕“野猪肉”


2016-12-01 16:02 【字号 大 中 小】【论坛】【打印】【关闭

2016年11月份以来,双峰县畜牧水产局在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执法“扫雷行动”中,查处了两起违法贩卖“野猪肉”的案例,收缴并销毁在市场周边公开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来源不明的“野猪肉”72公斤。

两起案例中,商贩将分割了的肉及一个类似野猪头摆放在一起,向市民推销“野猪肉”,围观者众多,购买的市民也不少。经查明,商贩都是周边县市人员,虽辩称是养殖野猪,但所售肉类没有检验检疫票据,没有肉品检验章。实施生猪定点屠宰是市场猪肉类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从生猪屠宰前的入场检疫、屠宰时的同步检疫、宰后的肉品检疫及无害化处理程序,道道关口挡住了病死猪肉流向市场的渠道。没有经过定点屠宰的猪肉,无法保证其食用安全,更有不法商人逃避监管以次充好,销售猪场淘汰种猪,甚至病死猪肉。在此,畜牧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此类“野猪肉”。(通讯员 刘胜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