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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大病互助和意外伤害保险正式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


2017-12-29 16:25 【字号 大 中 小】【论坛】【打印】【关闭

 



 

12月29日,双峰县举行医疗保险大病互助和意外伤害保险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签约仪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龙燕青参加仪式。

今年,我县全面实施了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全覆盖,服务人群不断增多、基金规模不断增大,为更好地服务参保群众,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我县分别在今年9月和12月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模式,启动了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和城镇职工大病互助(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向商业保险机构公开招投标工作,最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中标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保险承办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双峰支公司中标职工医保大病互助和意外伤害保险承办权。

据悉,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医疗保险大病互助和意外伤害保险,可以依托商业保险机构全国联网的平台为医保基金科学化管理提供技术保障。通过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进一步放大基本医保的保障效应,使待遇补偿更规范、透明、公正、公平。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率,实现医保部门、商业保险的“优势互补、无缝对接”。

此外,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在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患者应于入院72小时内向保险承办机构报案,城镇职工大病互助和意外伤害报案电话:95518,城乡居民意外伤害报案电话:0738-6830057、0738-6835097(彭牡  谢展翅 阳思俏)

来源:双峰网(责任编辑:彭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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