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我县再现狂犬病死亡病例

肖登福


2013-08-06 13:04 【字号 大 中 小】【论坛】【打印】【关闭
    8月2日,我县三塘铺镇某村发生一起“犬伤人”狂犬病死亡事件,我县狂犬病死亡病例再现。
 
    经调查,死者于2个月前带孙子在邻居家中玩耍,因犬只接触其孙子,死者驱赶时被狗抓伤右小腿,伤口流血,属Ⅲ级暴露,伤口未作处理,也未告诉其它人,未注射狂犬疫苗和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7月30日晚上,患者开始出现恐水、恐风、烦躁、恶心、呕吐、吞咽困难及四肢麻木等症状,送多家医院治疗无效最终死亡。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人兽都可以感染,又称恐水病、疯狗病等。该病主要是通过动物咬人时唾液中的狂犬病病毒侵入人体而受到感染。狂犬病发病进展迅速,多数在3~5天,死亡很少有超过10天的,病死率为100%。
 
    县疾控中心提醒广大群众:夏天天气炎热,动物容易烦躁,加之人们穿着单薄,四肢裸露在外,动物致伤几率高,同时也增加了发生狂犬病的风险;养犬人要文明养犬,定期给犬类接种疫苗,不要随意遗弃,避免流浪犬伤及他人的事件出现;被任何健康状况不明的动物咬伤或抓伤后,不要心存侥幸,应立即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伤口至少15分钟,然后用2%~3%的碘酒或75%的酒精涂擦伤口消毒,立即前往就近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伤口处理,尽快注射免疫球蛋白或抗血清,并全程接种狂犬疫苗等,伤口处理越早越好。
 
 
 
来源:双峰网(责任编辑:彭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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